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是共青团的初心使命。
只有当青春同党和人民事业高度契合时,青春的光谱才会更广阔,青春的能量才能充分迸发。

团省委对全省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21/01/21]

为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各项重要要求,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本次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以全省乡镇(街道)、学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团的基层委员会为重点,主要围绕落实本地本单位“四工程一规划一清单”等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对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进行述职。其中,乡镇(街道)、直属中学、大中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县(市、区)直属团组织和高校二级学院团委(团总支)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2月5日前完成,其他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3月19日前完成。

本次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述职与工作会议相结合、党团组织与青年代表评议相结合,注重评议结果与奖励惩戒、评先树优挂钩,并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向团员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延伸,鼓励团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加强对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检查和指导,要求基层团组织针对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述职评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