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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划拨150万元团费
支持基层团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河南共青团公众号 [2020/02/09]

  为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决策部署,组织全省各级团组织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青春力量。按照团章和团费使用有关规定,经团省委党组研究决定,向18个市级团委划拨专项团费共计15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基层团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用途范围

  划拨团费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在疫情防控青年突击队和应急志愿服务中,为直接参加人员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防护物品、必备生活保障和应急交通保障等支出。

  二、金额分配

  专项团费共计150万元,包括团中央划拨团费50万元、团省委划拨团费100万元,根据目前我省各地疫情不同发展程度进行划拨。

  1.向郑州、南阳、信阳、驻马店团市委各划拨15万元。

  2.向平顶山、安阳、新乡、商丘、周口团市委各划拨8万元。

  3.向开封、洛阳、漯河、许昌、焦作团市委各划拨6万元。

  4.向鹤壁、濮阳、三门峡、济源团市委各划拨5万元。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团中央工作安排,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作为检验共青团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的重大实践载体,充分发挥团干部表率作用、基层团组织突击队作用和团员先进性,广泛动员青年、组织青年、凝聚青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青春力量。

  2.所划拨团费由市级团委统筹,各市级团委要高度重视专项团费的使用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分配使用方案,按照属地原则,突出重点,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要切实加强管理监督,把资金用在最紧迫最需要的地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专项团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传递组织温暖、解决实际困难、凝聚团员青年的重要作用。各市级团委应及时上报疫情防控专项团费使用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