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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
治理活动的通知

[2018/04/16]

团各省辖市委,各直属单位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各省级驻外团工委:
    夏季是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高发期,2017年4月至9月我省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全省未成年人溺亡人数由2016年的241人下降至88人,同比下降63.5%,效果明显。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减少事故发生,团省委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8月31日,各地可根据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二、主要任务

1.利用共青团暑期品牌活动开展预防溺亡安全宣传教育。各省辖市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在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将宣传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安全教育纳入2018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让同学们带着任务下乡,在传播先进文化科技的同时帮助当地乡(镇)政府认领无主坑塘、摸排假期闲散在家的农村留守儿童、针对未成年人开展安全自护教育等。

2.利用团属阵地开展防溺亡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好“青年之家”“爱心书屋”“希望书屋”“微笑吧”、流动少年宫等团属阵地,配备人员,开放空调、多媒体设备等设施吸引青少年,帮助看护未成年人。各阵地要加强青少年安全教育,免费为青少年提供防溺亡安全教育手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并利用多媒体设备在各个阵地不间断播放防溺亡和自护教育宣传教育影片,提高广大青少年警惕性。

    3.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重点开展教育活动。我省每年发生的未成年人溺亡案件中,农村留守儿童溺亡占比60%以上。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依托“情暖童心”大手牵小手团员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少先队员“手拉手”活动、“七彩假期”青年志愿者关爱行动、“希望社区——留守儿童I陪伴”等服务项目让农村留守儿童切实增强获得感,远离危险水域。针对溺亡事件频发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着重开展专项自护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安全自护能力。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团各省辖市委要统筹协调所辖县(市、区)团委落实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驻村干部的宣传帮教作用,以减少未成年人溺亡为目标,扩大活动覆盖面,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各级团组织在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要更善于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加大针对水域丰富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力度,抓住工作重点,做到重点群体无遗漏。

3注重总结。省综治办、团省委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在7、8月份组织人员到各地进行督导,并将预防青少年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各省辖市团委要及时收集、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并于910前将有关活动图片及活动总结团省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张  敏   王子辰

联系电话:0371-65904880

邮  箱:hnqyb1705@126.com

传  真:0371-65903971

 

共青团河南省委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