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是共青团的初心使命。
只有当青春同党和人民事业高度契合时,青春的光谱才会更广阔,青春的能量才能充分迸发。

关于开展河南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双百”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8/09/14]

各省辖市团委、综治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税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相关部署,大力选树在政法战线、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经济监管等部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展示新时代青年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依据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等14部委联合下发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指导意见》切实做好新时代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审计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16家单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双百”(一百个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一百名“河南省青年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1.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

自觉履行自身职能和社会功能,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的相关行业(系统)基层单位(处级及处级以下单位)。

所涉及行业(系统)的单位主要包括:基层人民法院及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内设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等;基层人民检察院及省、市、县三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的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部门;公安机关治安、刑侦、禁毒、监管、交警、消防、网监等部门的基层科、所、队;基层财政部门;基层税务部门;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基层民政部门及社会福利机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层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公益性文化单位;基层审计部门;基层环境保护部门、环保法治机构;基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站、所;基层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相关栏目及新闻出版单位、新媒体单位及栏目;基层团组织、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青少年公益类服务组织等。

本次活动计划评选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100个,省级

行业(系统)主管单位推荐本系统单位不超过2个,省辖市团委推荐单位3-5个,省“双百”评选活动组委会将择优予以表彰。曾获全国或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单位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曾获得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单位在参评时予以优先考虑。

2.“河南省青年卫士”

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促进平安河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加强预防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民主法治建设及其他重大事项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管理、无私无畏,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成绩的政法、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经济监管等战线的优秀青年。

本次活动计划评选100名“河南省青年卫士”。省级行业(系统)主管单位推荐本系统优秀青年不超过2名,省辖市推荐3-5名,省“双百”评选活动组委会将择优予以表彰。曾获“河南省青年卫士”荣誉的优秀青年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曾获得市级“青年卫士”称号的个人在参评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采取系统推荐和地方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推荐。被推荐单位或个人需经市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填写推荐表(见附件),省级行业(系统)主管单位、省辖市团委初审后报送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被推荐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需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

  (二)评审。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材料进行集中审查,提出初审意见。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初审意见组织召开评审会,邀请系统单位代表、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共同参与评审

(三)公示。根据评选活动组委会的评审结果,形成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青年卫士”候选名单,在团省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发现有不符合命名规定的情况,一经核实即取消该单位或个人的参评资格。

(四)命名。公示结束后,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向确定达标的参评单位和个人授予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和“河南省青年卫士”称号。

三、组织领导

河南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双百”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团省委少年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地各单位要从加强党的青年工作、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的高度,充分认识“双百”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双百”评选表彰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密切联系青年的重要工作载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认真推荐,按时上报。各省级行业(系统)主管单位、省辖市于10月19日前将申报推荐表(见附件)、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不超过2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要求文字精炼、归纳准确、亮点突出)和能反映工作成效的照片(3—5张)等相关材料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至省评选活动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扩大宣传,培育品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宣传省“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和“河南省青年卫士”的先进做法和事迹,以实际行动擦亮品牌、形成声势。挖掘典型,通过示范引导带动整体工作提升,提高“双百”评选表彰活动品牌社会认可度。

 

联系人:王子辰

  电  话:0371-65904880

电子信箱:hnqyb1705@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813室

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1.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推荐表

2.“河南省青年卫士”推荐表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室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