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
团各省辖市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2018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精神和省政法委2018年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团省委结合河南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重点考核内容
1.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基础工作(20分)
主要考核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机构、工作经费以及工作机制建设。
2.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工作完成情况(60分)
主要考核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情况,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合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创建未检品牌活动的意见》落实情况,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防艾禁毒等工作开展情况、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情况,“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开展情况等。
3.日常工作(5分)
根据各省辖市团委是否按时上报“预青”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信息。
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要数据指标(15分)
主要考核各地青少年(未成年人)涉罪数(率)、青少年(未成年人)犯罪数(率)、青少年(未成年人)涉及命案的件数(占比)和人数(占比)情况。
5.加分项目
结合本地区特点,围绕维权服务专家团队实际工作情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重点课题研究,参与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在推动法治建设及政策保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等方面探索出典型经验的,被推荐参评团中央2019年“面对面”调研成果奖的,年内承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关调研任务的省辖市将给予一定加分。
二、考核程序和要求
请各省辖市团委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各省辖市要全面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工作总结要突出本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注重用数字和事例说话。工作总结、支撑材料(重要工作通知红头文件、重要数据等盖有市级相关部门公章的正式文件须扫描成电子版)等要严格按照考核要点进行归类、排序,做到目录清晰、便于查找。请于2018年12月29日前将考核材料制成光盘报团省委少年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开展专门教育工作的省辖市请提供专门教育工作情况总结。逾期报送将扣减相应分数。
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10日为综合考核阶段。团省委将对各省辖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考核,在核定分数后将考核结果报省政法委。
联系人:王子辰 徐 行
电 话:0371—65904880
电子信箱:hnqyb1705@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813房间
附件:1.2018年各省辖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考核支撑材料报送要求
2.2018年河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表
3.专门(工读)学校统计表
团省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