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直管县(市)2017年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省直管县(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领导小组):
根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河南实际,现将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对各直管县(市)2017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考核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重点考核内容
1.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基础工作
主要考核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机构、工作经费以及工作机制建设。
2.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考核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情况,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青春红丝带防艾宣传教育,禁毒,“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等工作情况。
3.日常工作
主要考核能否按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预防工作信息、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有关材料。
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要数据指标
主要考核各地青少年(未成年人)涉罪数(率)、青少年(未成年人)犯罪数(率)、青少年(未成年人)涉及命案的件数(占比)和人数(占比)情况。
二、考核程序和要求
1.请各直管县(市)根据考核要求提供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各直管县(市)要全面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形成2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突出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和工作成效,注重用数字和事例说话。工作总结请于2017年1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
2.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2日为综合考核阶段。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对各直管县(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考核,并核定分数。2018年1月中下旬,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 敏 王子辰
电 话:0371—65904880
电子信箱:hnqyb1705@126.com
河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专项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