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是共青团的初心使命。
只有当青春同党和人民事业高度契合时,青春的光谱才会更广阔,青春的能量才能充分迸发。

豫青办字〔201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共青团信息工作的通知

[2017/03/09]

团各省辖市委,各省直管县(市)团委,各直属单位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共青团信息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推动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科学决策、落实工作、交流情况和总结经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注重报送以下三类信息。
    1.工作类信息。注重反映各地、各单位、各战线在推进共青团改革、从严治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和“八方援”河南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行动、“绿风尚”河南青少年生态环保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的创新工作情况。
    2.动态类信息。注重抓住重大事件、重要时间节点,积极主动了解青年的思想动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报送信息。注重收集各类青年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对青年反映给予关注和跟踪,上报有关情况和建议。
    3.研究类信息。注重深入研究共青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当代青年成长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共青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工作的切入点,在全面准确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
    团省委将编发《河南共青团要讯》《河南共青团工作简报》等电子简报,主要反映各级团组织围绕全省团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登载具有推广价值,反映本地、本单位、本战线特色工作的深度信息和经验做法,注重信息的提炼、升华,体现经验性、典型性、创新性、思考性和导向性。
    二、信息报送要求
    1.突出信息时效。时效性是信息的生命所在。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信息撰写、报送作为活动及会议筹备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安排信息员在活动开始前提前准备初稿,活动结束后迅速撰写上报。原则上,上午开展的活动,要在当天下班前报送;下午开展的活动,应于第二天上午10:00前报送,做到“日常信息当天报,紧急信息立即报,重大信息不过夜”。对于综合类信息、阶段总结性信息、约稿信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按时完成。
    2.确保信息质量。上报信息要突出共青团中心工作,符合信息文稿的基本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充实,重点突出。要加强信息综合加工,强化对零散信息的综合整理、归纳提炼、分析研判,着力打造信息精品,防止报送滞后信息、重复信息、不准确信息和一般化信息。相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核信息内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质量。
    3严格报送程序。团省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报送信息原则上通过团省委OA系统上传,须经部门负责同志审核、修改后报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团委、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报送信息原则上通过“河南共青团”网站信息上报系统上传,须经单位分管副书记审核后上报。约稿性信息和青年热议类信息可由其他途径或报送团省委办公室邮箱。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报送涉及团省委领导讲话的内容,需经该领导同志审定后报送。
    4.强化信息调研。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共青团改革、从严治团等全省团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信息调研。各级团委信息调研部门要加强调研选题策划,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认真开展信息调研。调研面向基层,深入实际,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深度的调研成果,不断拓展信息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信息考核方法
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的方法,对团省委机关各部门(不含办公室)和各直属单位、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计分。计分情况定期通报,并将信息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有关信息考核计分工作,从2017年4月1日开始。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委信息报送和考核由相关战线部门负责。
    (一)团省委机关信息工作计分办法
    1.日常工作信息的报送,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报送的,每条记5分;未按时间要求报送的,每条扣2分。
    2.提炼总结性和综述性信息的报送,应根据实际及时总结上报,每条计8分。
    3.向《河南共青团要讯》《河南共青团工作简报》等简报报送符合要求的信息,每篇计1分,每月最多计10分。凡所报信息被简报综合采用的,每篇追加5分;被单篇采用的,每篇追加10分。
    4.信息被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加15分;被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简报、内刊采用的,每条加10分;被“中国共青团”网站首页“省级团讯”采用,每条加8分。同期信息被多期简报采用或被多位领导批示,按分数最高者计算,不重复加分。
    5.因不符合规范要求而被退回的信息,计分时间以部门修改后在OA系统上的最终报送时间为准。
    (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信息工作计分办法
    1.通过“河南共青团”网站向上报信息,每篇计0.2分,每月最多计10分。凡所报信息被“河南共青团”网站专题栏目采用的,每篇追加2分。
    2.向《河南共青团要讯》《河南共青团工作简报》等简报报送符合要求的信息,每篇计1分,每月最多计10分。凡所报信息被简报综合采用的,每篇追加5分;被单篇采用的,每篇追加10分。

3.所报信息经团省委转报,并得到团省委领导同志批示的,每篇追加10分。
    4.所报信息经团省委转报,并被上级部门有关简报、内刊采用的,每篇追加15分,得到省委、团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再追加15分。
    5.所报信息经团省委转报,被“中国共青团”网站等互联网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加4分。被团中央“共青团移动频道”采用的,每条加4分。
    6.团省委办公室专门以通知、电话、短信等形式要求报送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无论采用与否,每篇追加3分;在报送截止时间48小时内报送的,不予计分;超过截止时间48小时的,扣3分。
    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要选定一名政治素质高,有一定文字和信息处理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业务的在职在编干部担任信息员。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信息、活动图片和经验材料的收集、编辑和报道,及时完成团省委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信息收集、编辑、报送工作。请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将信息员报名表(见附件)于3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团省委办公室信息科。
    附件:信息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联 系 人:陈志峰 马 超
联系电话:0371-65904814(传真) 
邮  箱: hntswxxk@126.com

 


共青团河南省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