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是共青团的初心使命。
只有当青春同党和人民事业高度契合时,青春的光谱才会更广阔,青春的能量才能充分迸发。

关于印发《河南省少先队“红领巾先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青联字〔2020〕14号

[2020/04/30]

各省辖市团委、教育(体)局、少工委,济源示范区团委、教体局、少工委:

现将《河南省少先队“红领巾先锋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少工委
2020年4月30日



河南省少先队“红领巾先锋工程”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

一、构建党团队一体化传承红色基因全链条,实施少先队思想引领聚焦计划

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着眼构建党团队一体化传承红色基因的全链条,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党团队组织意识等关键元素,充分融入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广泛深入持久地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制度自信教育,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进少先队员心灵,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1.组织教育

——学校少先队要组织队员学习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组织的希望和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落实《新时代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开展学习队章、队史、少先队基本知识、基本礼仪等日常教育活动,充分了解少先队的传承发展,认识少先队标志礼仪的深刻含义和对于少先队员的独特意义,积极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珍惜爱护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树立远大理想、形成坚定信念,着力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以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大别山精神为主线,开展“红色基因代代传”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少先队员学习了解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知识与英雄模范人物事迹,引导他们发自内心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将红色基因融入血液、沁入心扉,从小打牢红色的底子。

2.自主教育

——在少先队教育活动中,充分尊重少先队员主体地位,鼓励少先队员以小主人的身份参与少先队活动的全过程,发挥其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倡导少先队员在辅导员指导下自主管组织、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注重自我教育、同伴教育,鼓励队员自主实践,保护好、锻炼好队员的自主意识、自主能力,打造一批少先队员充分参与的,少先队员喜欢的少先队活动。

——实施中小学队课引导示范工程,开展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示范课案例征集活动。省少工委每月录制1期少先队示范课在全省集中推广,各级少工委要推动中小学少先队组织用好示范课,结合本地实际上好主题队课。

3.实践教育

——推动少先队教育与学校教育融为一体,充分重视少先队在德育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用好少先队独有的价值元素,聚焦先锋榜样教育,持续深化“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教育,开展“从小学先锋 长大做先锋”“习爷爷教导记心中”“我是小小追梦人”“华夏文明之源 黄河文化之魂”寻访、“喜迎第八次全国少代会”等主题活动,发挥少先队在实践育人和活动育人方面独特功能,带领广大少年儿童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前进方向茁壮成长。引导少先队员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坚决防范和抵御宗教向少先队员渗透。

——牢牢抓住疫情教育契机,通过“红领巾共战‘疫’”主题队会、“云队课”等线上活动形式,引导少先队员充分感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感受中华民族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勇气和担当,鼓励少先队员积极创作绘本、手抄报、童谣、视频等文化产品,向抗疫英雄致敬,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广泛开展城乡中小学少先队组织结对活动,深化“‘情暖童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六个一’工程”,在助力全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构建和落实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实施少先队员光荣感增强计划

全面构建少先队员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持续激发少先队员内动力,以少年儿童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组织意识培育为主要内容,通过分批入队、队中教育、分级激励、推优入团等途径,实现对少年儿童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4.实施分批入队

——推动各级少工委加强对小学分批入队工作的联系指导和督导评估,2020年全面启动分批入队工作。各学校应在“六一”前制定公正、公平、公开的学校入队工作细则,经过充分的队前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有组织、分批次吸收少年儿童加入少先队,从源头培养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共分三批入队:第一批,小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六一”期间先发展少数孩子入队(原则上不超过30%);第二批,到二年级第一学期“十一三”少先队建队纪念日期间再发展一批;第三批,到二年级第二学期“六一”期间都加入少先队。

5.抓好分段教育

——抓好队前教育,严格落实《入队规程》要求,学校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组织意识培育为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要求为总目标,在“六知、六会、一做”的入队基本标准基础上,根据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规律有计划进行。

——抓好队中教育,根据不同学段少先队员特点,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构建少先队分层组织教育内容体系,充分利用好少先队活动课时间,用好河南省《少先队活动》用书,针对不同学段队员的年龄特点和队情开展分段教育,使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这个大集体中接受经常性组织教育,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

——抓好离队入团教育。中学少先队要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强中学团校建设的意见》,做好团队衔接,利用好中学团校、少年团校等阵地,开展团前培训,接受系列教育,少先队组织向团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应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6.实行分级激励

——“红领巾奖章”是少先队员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的核心载体,其评价结果要用于贯通同一层级的荣誉、实践和岗位激励,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构建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的评价激励体系,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市、县级团委特别是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牵头,按照《通知》要求,指导本级少工委制定细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少工委要在2020年5月底前制定学校细化方案,在“六一”前后开展“一星章”评定、颁发工作。县级少工委8月底前制定县级细化方案,“十一三”前开展“二星章”评定、颁发工作。各市级少工委10月底前制定市级细化方案,在11月底前开展“三星章”评定、颁发工作。上一级星级章获得个人(集体)原则上须从下一级星级章获得个人(集体)中推选产生。2021年,省少工委启动四星章评选。

——省、市、县级少工委结合“红领巾奖章”,每年应至少举办1次“少先队员”夏(冬)令营活动。鼓励各级少工委成立“队长学校”,每学期应至少组织1次“少先队员骨干”专题培训。各级“优秀少先队员”原则上须从下一级星级章获得个人(集体)中推选产生。

7.做好推优入团

——加入共青团是少先队员成长进步的重要标志。年满14周岁、未满15周岁的少先队员作为团员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少先队组织推荐。以少先队员参加“红领巾奖章”、荣誉表彰、岗位锻炼等情况为重要参考,规范推优入团标准及程序,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推优入团一般每学年推荐一次,应体现中队全体少先队员的意见。

——经少先队组织推荐的拟发展对象,经团组织批准,可不经“入团积极分子”阶段,直接成为团的发展对象。要坚持中学团组织的领导,服从发展团员总体安排和比例调控等要求,全省中学团组织在2020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推荐标准,制定年度细化安排,开展团前教育,推优过程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2020年14周岁少先队员入团经少先队组织规范程序推荐的应不低于50%。

三、建设“红领巾先锋学院”,实施少先队辅导员能力提升计划

努力打造“红领巾先锋学院”专业化品牌,以此为平台和载体,以大力开展分层分级全员培训为主要抓手,聚焦全省少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教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对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动我省少先队辅导员能力提升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开展,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

8.提升少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

——组织少先队辅导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提高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优化少先队辅导员的思政教育能力,讲好“儿童化的政治”。鼓励少先队辅导员撰写学习宣传文章,加大学习研讨力度。

——各级少工委要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各级辅导员,推动规范本地区辅导员选拔、配备、聘任、调整的具体举措,强化政治标准,加强对人选的政治考察。各地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要立即予以调整。

9.提升少先队辅导员基础业务能力

 ——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对《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础规范》、《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少先队改革方案》、《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纲要》等少先队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少先队专业理论水平。

——围绕少先队辅导员基本技能提升,强化少先队辅导员对少先队标志标识礼仪等基本规范的熟练掌握,并准确应用于开展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的全过程。着重培养少先队辅导员活动设计和策划能力,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生动、具体、准确、有效地向队员渗透教育目标的能力。

——开展少先队管理学知识体系的学习和探索,有针对性的提升少先队辅导员领导和管理整个少先队组织的能力。协调管理好少先队员与中队辅导员队伍,指导少先队集体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健全少先队的管理制度。

10.提升少先队辅导员教研能力

——充分发挥河南省少先队工作学会作用,加强少先队工作理论研究,常态化组织学术交流,促进少先队工作的全面发展。面向全省高校、基层组织和学校等征集课题、论文等,用研究成果指导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开展。各级少工委要积极争取在各级各类课题中增设少先队工作专项。

——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省少工委要加大对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两所高校学科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学科建设督导和评价。积极为在校少先队辅导员进修深造创造条件,向在读研究生积极提供专业岗位实践机会;推进开展少先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路径学术研究,不断完善学科体系,培养少先队工作专业人才。做好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开展少先队活动优质课的评选工作,不断规范少先队活动课建设,发挥各级教研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传帮带”作用,常态化开展少先队教学研究,促进少先队辅导员教研能力全面提升。

11.提升少先队辅导员创新能力

——各级少工委要适应新时代对少先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破解“新的社会条件下少先队的工作方式如何改进”战略课题,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为少先队辅导员广泛提供学习交流、观摩研讨的机会,开阔视野,不断更新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理念。

——充分尊重少年儿童认知水平、接受能力和性格特点的层次差别,坚持分层分类正面引导,发挥少先队活动课灵活多样的特点,改变单向灌输的工作方式,革除辅导员包办、课堂说教的不当方式,把有意义的事情做得有意思。

——以持续做好少先队辅导员风采大赛为工作载体,通过不同主题、不同形式展示,发现一批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代表,以此带动更多少先队辅导员积极主动创新。以河南省《少先队活动》用书为指导,集思广益、同题异构,创造性开展少先队活动。

——用好少先队队报《河南青年时报——快乐少年》、少先队队刊《童年阅读——好少年》等宣传阵地,制作、推介和传播内容准确、形式丰富、感染力强的文化作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员和少先队工作提出的希望和要求,讲好领袖故事。开设少先队辅导员风采展示专栏,大力宣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事迹和优秀少先队活动。

12.提升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管理水平

——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少先队辅导员。各级少工委要严格按照《通知》有关要求,2020年年底前完成市、县级总辅导员的配备工作,符合条件的乡镇总辅导员配备率达到85%以上,符合条件的公办、民办中小学大队辅导员配备率达到95%以上,在此基础上同步完成“智慧队建”少先队管理服务平台辅导员注册录入工作。

——组建少先队辅导员讲师团,建立稳定的“红领巾先锋学院”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省、市、县三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进一步充实少先队工作专家人才库,并充分利用高校相关学科人才资源等各个方面的专业力量,成立各级少先队辅导员讲师团。省级“红领巾先锋学院”讲师团4月中旬成立,市、县级少工委要参照省级模式,“六一”前建立本级讲师团。

——大力开展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分层分级全员培训。构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项培训”“辅导员培训+师资培训”的分级培训体系。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小学校长(德育工作者)培训中,少先队内容分别不少于4学时、8学时。省、市、县(市、区)三级要确保每3年实现全员轮训1次,每次不少于24学时(3天)。校级培训每年实现全员轮训1次,每次培训不少于16学时(2天)。省级少工委培训主要针对市、县(含开发区)少先队总辅导员,优秀大队辅导员和学校少工委主任;市级少工委培训主要针对县(含开发区)总辅导员、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优秀中队辅导员、学校少工委主任和优秀校外辅导员培训;县级少工委培训主要针对全县(含开发区)大队辅导员、优秀中队辅导员、乡镇总辅导员进行培训,承担所有新任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学校少工委负责全体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日常培训工作,并负责对其他教师普及少先队基本知识。各级少工委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上一级少工委备案。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大中队辅导员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并折算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计入档案。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每年要对下一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开展的培训班次、名额、课时、培训效果定期考核。

——建立完善少先队辅导员考核激励机制。2020年8月底前制定出台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各市、县少工委10月底前出台各地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年底前完成对各市、县总辅导员的考核,各县(区)做好对各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的考核,覆盖率不低于30%的中小学校,并建立少先队辅导员考核档案。2021年全面实施少先队辅导员考核工作,在此基础上推动骨干辅导员的评审工作。

四、夯实少先队基层基础,实施少先队组织规范化建设计划

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以实施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立足于最基本的工作要求,依托“智慧队建”少先队管理服务平台,抓好基础队建、基本队务、阵地建设等工作。坚持“以少先队员为中心”和“工作到中队”的工作导向,将工作重心下沉,让基层组织更有活力,真正成为培育少先队员的主阵地。

13.规范基础队建

——按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少先队大、中、小队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全面活跃中队“五小”活动,坚持人人可为、常态可为,共同创建自主、平等、友爱、向上的队集体。

——推动各地未建队少先队组织的中小学校完成建队工作,用好全国少先队辅导员网络集体备课平台。2020年“十一三”前80%以上中小学校成立学校少工委,由书记(或政治面貌是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大队辅导员担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

——按照《入队规程》要求,每个县(区)选取不少于10所小学于2020年开展规范入队试点工作。各市要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部署,2020年9月起全面施行。

——依托“智慧队建”少先队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少先队组织基础信息统计工作,推动少先队工作扁平化发展。普遍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

14.规范阵地建设

——学校要保证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宣传栏、中队阵地等基本阵地和配备,保证少先队工作必要的经费、物资。

——鼓励和推动各级少先队组织依托全国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等, 积极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类校外实践活动,不断规范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建设。

——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各级少先队相关网站和网络新媒体平台的应用和管理。聚焦少先队主责主业,持续加强“河南省少工委”网站、“河南省少先队”微信公众号等各级少先队新媒体平台的内容供给,打造网上少先队活动和服务平台,做好新时代少先队网络教育引导工作。

五、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实施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保障计划

各级共青团要按照《通知》要求,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牢固树立重视、关心少先队事业的思想意识,履行全团带队职责,着力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为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15.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

——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和党建督导考核,纳入教育部门对本级中小学的业务督导考核。作为单列督导考核内容分值不少于10%。学校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应不少于2次。

——进一步完善县级及以上团委和教育部门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机制,每半年(学期)至少专题研究1次。中小学少先队工作所需经费,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各级少工委要加强团教协作、队教协同,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工作。

16.履行全团带队职责

——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少先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少先队工作,每季度听取1-2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及时协调团的各条战线帮助、支持少先队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落实团县委书记直接联系学校制度。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团干部培训课程重要内容。大幅度提高少先队工作在各级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中的分值和权重。中学少先队组织要服从发展团员总体安排和比例调控等要求,切实做好推优入团和团队衔接工作。

——要推动本地区财政单列少先队工作预算,未能单列的要在本级团委工作预算中明确列支,原则上不低于本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的25%。将各级团组织团费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比例从10%提高到20%。

17.加强各级少工委建设

——市、县级少工委要聚焦落实执行,重点做好政策落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活动开展等工作。各级少工委实行“双主任”制度。同级教育部门应选派1名干部兼任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市级少工委换届工作要在2020年“十一三”前后全部完成,建立市级团教协作长效机制并形成书面制度文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县级少工委换届工作,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专门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力量应分别不少于1人。县级少工委主任在3年内实现线下轮训全覆盖。

18.加强督导工作

市、县(区)级少工委要以贺信精神为基本遵循,将落实少先队员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辅导员能力提升、实施少先队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党建带团建、队建等工作内容,纳入单位党建督导和教育督导范围,常态化推进少先队各项工作开展。各级少工委要聚焦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中心指标,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2020年省少工委适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附件:

豫青联字〔2020〕14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少先队“红领巾先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