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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联合9厅局共同开展河南省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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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团省委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关工委9家单位下发文件,共同开展省级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试点工作(简称“双零”社区试点

文件指出,此次省级“双零”社区试点创建工作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扎实推进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文件强调,此次“双零”社区创建活动中的试点创建单位应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团委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社区(村)内无青少年犯罪案(事)件和无青少年权益受重大侵害情况,实现稳定的工作机制、队伍和阵地等三个工作目标。要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服务重点青少年群体、协助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文件要求,各省辖市应结合当地实际,严格按照创建程序开展工作,由县级团委负责申报,每个县(市、区)推荐3-5个社区(村)作为创建省级“双零”社区试点候选,市级对照严格按照创建“双零”社区的要求和标准,既注重已有工作基础和数据指标,更注重示范性和创新性,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审核,经广泛征求意见后,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由省级组成评审组,评选出试点单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操作性强的好机制好做法,

下一步,团省委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创建省级“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单位的后续工作,继续强化督导考核,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让“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单位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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