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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
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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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开展青年发展规划统计监测,了解我省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发展水平,促进我省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根据《河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 年》要求,团省委联合省统计局制定印发了《开展河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统计(2019-2025年)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参照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 年)》 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扶贫办、省文联、省残联、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指标体系修改完善,建立了符合我省省情的《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通知》指出,《规划》统计监测调查对象为省直相关部门。《通知》包括《河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统计监测工作方案》《河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统计监测指标》《河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统计监测报表》,属于全国较早的同时将《监测通知》《监测指标》《监测报表》制定印发的省份。监测指标体系包括5项核心指标和22项重要指标,其中“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青年体质达标率”“16-24周岁城镇青年调查失业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青年比重”“青少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比重”等5项指标为核心指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青年文化培养人才”“义务教育巩固率”等22项指标为重要指标,共需填报“青年婚姻登记服务情况”“青年互联网渗透率”等23张监测报表。

  《通知》强调,统计监测指标数据为年度资料。要求从2020年开始各相关省直单位按工作通知要求报送2019年年度数据,同时提供2016—2018年相应历史数据。根据需求变化情况,将适时对统计监测指标和报表进行修订。

  《通知》要求,统计监测指标涉及单位要坚持依法统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监测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监测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推进青年发展。各工作人员对在监测中所知悉的相关资料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通知》印发以后,统计监测工作将全面反映我省青年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婚恋、就业创业、文化、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维权、预防犯罪、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发展状况,促进相关单位间青年统计数据共享,充分利用相关单位统计数据资源服务我省青年发展,引领广大青年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的时代新人,奋力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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