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团省委、省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创建未检品牌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下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加强合作。
《意见》共分5个部分,从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合作方式、配套保障等方面对加强我省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的深化合作做出了安排部署。《意见》指出,团省委将联合省检察院共同创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品牌,在三年内,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百千万”品牌创建工程,即打造百个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或工作团队,选聘千名优秀法治宣讲员或法治副校长,开展万堂优质法治公开课。共青团、检察机关还将共同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和“社会服务互联平台”,“一站式”受理并转介检察机关、共青团委派及委托的相关社会服务,逐步实现规范注册、专业运作的良性模式。
据悉,今年2月,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就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进一步深化合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明确由共青团组织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社会化服务。团省委、省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意见》,旨在落实《框架协议》部署,以未检工作社会化为载体加强我省青少年事务专职社工队伍建设,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解决青少年帮教维权方面的实际困难。下一步,共青团和检察机关将加强同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相关部门以及学校、基层组织等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关注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转化边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临界干预机制,及时介入,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纠正等跟踪服务,推进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帮教预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