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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省青联部署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青联集中开展换届(成立)工作
[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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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增强我省青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切实做好省青联换届筹备工作,加强各级青联组织建设,形成全省青联“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近日,团省委、省青联下发《通知》,在全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团委、青联部署集中开展换届(成立)工作。

  通知指出,集中换届(成立)工作于2017年1月至4月进行,2017年届满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青联,要在4月底之前完成换届任务;未届满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青联,要对照各项指标进行自查,对结构不达标的,要在2017年4月底之前召开常委会进行调整;未建立青联组织的省直管县(市)团委,要在2017年4月底之前按照程序成立青联。

  通知强调,上级青联对下级青联负有领导责任,下级青联结构比例出现问题的要追究上级青联的责任。各省辖市青联在做好本级换届等工作的同时,要指导县级青联进行换届(成立)及开好常委会。要通过集中开展换届(成立)工作,到2017年4月底,省辖市级、县级青联组织的结构要求达到《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青联组织建设的意见》规定。

  通知要求,要提高认识,按时推进。充分认识到集中开展换届(成立)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以全国青联改革精神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部署、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要规范程序,严把结构。认真学习青联换届(成立)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对于委员的提名和审核,要严格把关,注重沟通协商,增强青联组织的广泛性、代表性,切实把青联建成各族各界青年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精心组织,及时报告。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严格遵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进行,待所请示报告的事项经省青联批准(备案)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省青联秘书处将安排专人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青联换届(成立)工作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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